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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等驾坡司法所举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培训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全力做好雁塔区2018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11月12日,雁塔区司法局等驾坡司法所举办人民陪审员法选任工作动员培训会。



会上,司法所干部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对《西安市雁塔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进行再学习、再安排部署;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一项庄严和光荣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区人民调委会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按时完成报送任务。各单位候选人报送名额不少于20人,11月16日前,将《西安市雁塔区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备选人选登记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和《承诺书》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司法所;最后,就辖区星级人民调委会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雁塔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雁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雁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