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新时代合格法官
“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三个始终”把“人民”摆在了至关重要的位置。作为新时代共和国的人民法官,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权利本位、民生优位的理念,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强化“内修”,清正廉洁的品格,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责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法官,须牢记使命,捍卫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价值追求,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和灵魂。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是社会正义的守门人,法官的每一次判决,其实都不仅仅是解决了一个案件,判决的结果更是关乎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因此,作为共和国的人民法官,须牢记使命,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自觉把对法律的忠诚、对正义的追求、对群众的感情融入到审执工作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法官,须不忘初心,践行群众路线。有人问黄志丽,长年扎根基层、坚守在一线办案的动力源泉是什么?她回答说:“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是我工作的不竭源泉,没有什么方法比沉下身子到现场调研更有效。”的确,我们应当看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文明仍然存在着强烈要求和期待,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干警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厚爱,珍惜法官的身份和荣誉,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执法为民,强化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真正俯下身子听民怨,放下架子解民忧,真心实意为群众遮风挡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从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司法惠及人民群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法官,须忠诚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担当大小,体现着一个人的外在气魄、内在素质和能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应是新时代合格法官应具备的品格。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是法官的政治责任,是敢于担当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敢于担当,就是在大是大非上面对重大政治考验,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时,都必须高举旗帜、听党指挥、毫不含糊、挺身而出、忠于使命,决不允许出现信念不坚、立场不稳的“骑墙派”;敢于担当,就是在捍卫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键时刻,必须站得出来、豁得出去、顶得上去,没有所谓“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敢于担当,就是在面对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新挑战时,必须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尽心竭力履职尽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法官,须强化“内修”,增强履职能力。法官是法律的施行者,从事的是代表人类文明前进方向的事业,没有相应能力的担当,司法工作就经不起群众评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周强院长也曾指出:“当前司法改革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与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些论述皆表明,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是持之以恒的任务,新时代法官须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强化“内修”功夫,不断提升法律适用能力,不断提高审判技巧,应当学会做群众工作,落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法官,须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实现司法公正不仅要求法官内在道德的提升,还要具有坚定的抵抗干扰的意志。要坚定理想信念,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追求理想信念的“高线”,使尊崇党章、遵守党规、遵从党纪成为一种习惯,永葆人民法官忠诚干警担当的政治本色;要从思想上筑牢“铜墙铁壁”,自觉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德法兼修、遵循职业操守,将教训铭记心中,将使命行于脚下,将责任扛在肩头,努力以良好的作风,树立人民法官清正、清廉、清明的形象。
“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司法改革路上,人民法官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度的责任担当、廉洁的法官形象,将深厚的为民情怀融入到崇高的司法事业中,才能真正俯下身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总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中国司法的温度与温馨!
(旬邑法院 朱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