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以法为“镜” 共同成长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教育。如何对孩子进行有效教育,让孩子身心健康、人格健全、阳光快乐地成长,成为有用之才,是父母不断追求的目标。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将有效规范、有力推动家庭教育的发展。虽然在此之前,我国已有相关法律来明确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但都较为笼统、模糊,缺乏一定的针对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孩子们的身心也发生了一定变化,用什么样的教育方法教导现在的孩子,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不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全社会需要共同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现如今,许多父母由于工作繁忙,将更多教育孩子的工作留给老人。还有许多留守儿童,一年连父母的面都见不了几次,教育的责任更无从谈起。随着互联网、社交媒体的普及,在各种社会信息的侵扰下,如果没有家长的干预和引导,孩子只能独自面对成长的困惑,导致性格缺陷、心理障碍甚至三观走偏的风险大大提高。

就此而言,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法律约束家长行为,指导家庭教育,更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科学的教育方法有利于帮助家长更好地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立法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家庭教育。这部法律更像是一面镜子,家长必须随时照镜子,这不但能让优秀教育得以传承,而且可以改正不当的教育方式。家长要求孩子改进的同时也应自省,及时发现并纠正自身的错误,和孩子共同成长。

(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