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玲:捍卫公平正义是我的荣耀
王某等34人以公司形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开庭审理中,怎样揭开“公司”的面纱?涉黑组织与开设赌场的犯罪集团如何区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与一般服务人员性质如何认定?涉黑成员的主观明知如何判断?层级怎样划分?一系列问题,摆在公诉人的面前。
在3天的庭审中,面对34名被告、101本案卷特别是30多名辩护律师的轮番提问,公诉人通过扎实的法学理论、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前的充分论证和缜密思考,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精彩控诉,让被告和律师心服口服……
这位表现优异的公诉人,就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宝玲。
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李宝玲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先后办理过大要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600多件。办案时,她坚持证据审查全面细致、制作文书严谨规范、定性分析依法公正、出席庭审有理有节,用办案质量保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李宝玲积极投入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和指导工作,起草制订了《西安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指引》,参与指导研判涉黑涉恶案件百余件。办案之余,李宝玲整理出多个扫黑除恶法律适用课程,为全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培训授课,走进基层为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讲。
2020年,她带领公诉团队成功起诉了宋某等27人涉黑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唯一一起由市级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涉及31起违法犯罪事实,包括涉嫌运输贩卖毒品、抢劫、绑架、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等11个罪名。面对案件涉案人数众多、办案周期长、犯罪事实复杂、法律关系交织、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等诸多挑战。她把近百本案卷看了无数遍,相关法律条款也熟记于心。最终庭审持续了5天时间,首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从2010年起,李宝玲先后办理了王某等3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马某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二审上诉案、张某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二审上诉案等多起涉黑大要案件。这些案件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黑大要案件,李宝玲也因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专家之一。
国家生态环境部所属的西安市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通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把这些数据用于环境质量评价、污染控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李某利用协助该环境监测站搬迁之机,私自截留监测站钥匙,进入监测站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采集数据。何某作为李某的领导,要求把空气污染数值降下来,对该行为予以默认。在前后近一个半月时间内,李某与张某等4人先后多次实施此类干扰行为,造成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这些数据意味着向公众提供了虚假信息,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这是全国首例环保系统干扰数据采集案,既无案件范例,又无经验可循。李宝玲潜心研究相关法律,查阅大量法律和司法解释,经过仔细研判,认为该案完全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结果要素。该案的成功办理,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为指导案例,为法律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借鉴。
2020年,在全国优秀女检察官表彰推介活动中,李宝玲榜上有名,她也是西北地区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女检察官。
荣誉的背后,是李宝玲对检察工作的执着与热情。“我非常喜欢我的工作。检察官代表国家指控犯罪,捍卫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这是我的初心,也是我的荣耀。”李宝玲如此评价自己的工作。
(记者 吕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