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有温度的检察官
“既然选择了检察事业,就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用忠诚和担当让胸前的检徽闪耀光芒。”这是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小锋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自2007年从事检察工作起,梁小锋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获嘉奖1次,获得过咸阳市“杰出青年卫士”“新长征突击手标兵”“最美政法干警”“最美检察干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所撰写的《建立“一科两室”工作机制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等4篇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转发。
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的6年里,梁小锋办理了300多起刑事案件。他善于抓住案件重点部分,对简单案件采取法律文书简易处理的办法,缩减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所有适用简化程序制作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均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李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犯罪一案,涉及罪名多,案情极为复杂。为了指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梁小锋阅卷22册并做了详细记录,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6条。公安机关根据意见,补充侦查了相关证据,为庭审中准确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提供了事实依据,最终李某等11人均获有罪判决。此案被三原县委政法委评为精品案件。
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期间,梁小锋始终以促进检察事业发展为己任,在规范化执法、人性化执法等方面狠下功夫。在他的带领下,驻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梁小锋还带领干警完善了刑事执行检察岗位责任制度、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等15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在押人员信息档案,将在押人员各种情况数据进行编组,详细掌握在押人员的基本信息、所在环节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既维护了监管秩序的稳定,又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了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
梁小锋和同事们积极摸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建立了“一科两室”(即刑事执行检察科,驻县看守所检察室、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室)工作机制。他撰写的4篇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在对嵯峨镇社区矫正对象回访时,梁小锋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申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申某的父亲身患癌症、母亲体弱多病、妻子患有智力残疾、两个女儿正在上学,申某生活压力极大,一度产生轻生念头。了解情况后,梁小锋多方协调,帮助申某申请到3000元救济款。最终,申某重新鼓起勇气,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
梁小锋说,他是一名法治守护者,要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一直延续下去。
(卢晓望 郝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