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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个“社区检察官室”!来来来,带你感受下

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新店后村社区,有一间“社区检察官室”,每到晚上或周末,都会有很多居民前来咨询各类法律问题。“驻守”在这里的,是被居民们称为“不下班的检察官”的郭有道,而这个“检察官室”,其实是他的家。

  别人下班做家务,郭有道到家后忙法务——以“义工”的形式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调处矛盾,化解纠纷。村民是他家的常客,而他,有访必接,随到随接。渐渐地,他成了群众口中“不下班”的检察官。

  村里有个“活雷锋”

  郭有道家住翔安区新店镇后村,2004年大学毕业后到该区法律援助中心上班,2006年考入该区检察院。

  后村是翔安区的一个大村,有6000多人,法律纠纷多,常见的有征地补偿款分配、交通事故、婚姻、农作物买卖合同……郭有道是后村人又是检察官,在后村村民眼中,郭有道学法懂法,能说会写,对人有耐心,因此,许多村民遇到法律问题或民事纠纷时,都会向他咨询,郭有道总是尽力解答。

  渐渐地,郭有道的名声传开了,每年来访的不下100人次,郭有道在村里有了很好的口碑。

  从2008年开始,郭有道就开始义务为村民提供各种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调处矛盾、化解纠纷,成了村里的“活雷锋”,并入选2012年9月中央文明办举办评选的“中国好人榜”。村民是他家的常客,而他,有访必接,随到随接。

  “有事找小郭啊,我来给你带路。”在后村,只要提到郭有道,村民就会这样说,郭有道在村里俨然已成为“明星人物”。

  家里有个“检察官室”

  社区检察官室就设在郭有道的家中

  2012年3月,翔安区检察院在后村社区设立社区检察官室,利用下班时间服务社区群众,熟悉后村社情民意的郭有道成为担任该村社区检察官的不二人选。

  在哪儿办公?院领导起初打算把联系点设在村部,每周末固定一天由郭有道在村部上班。但这样一来,接访活动就要受时间限制。将办公地点设在郭有道家中呢?征求意见时,郭有道就一个字:“行!”

  就这样,福建省首个“社区检察官室”正式在郭有道家里开张了,郭有道也从检察“义工”成为一名社区检察官。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郭有道印制了社区检察官工作指引、便民联系卡,通过小学生及社区“两委”、老人协会等分发至居民家中,并在卫生所、村部等居民集散地悬挂醒目宣传牌。

  “社区检察官室”成立后,到郭有道家中来访的,刚开始都是认识他的村民,后来,认识的带着不认识的村民也来了。郭有道热情接待,用彼此熟悉的闽南语释法说理,让他们听得进去,听得懂。同时,他还开通社区检察官实名QQ、微博,接受社区居民的网上咨询。

  “郭检察官,这10万元的赔偿款怎么办啊,你也知道我家里是什么情况!”8月15日晚8时10分,村民郭某匆匆来到社区检察室。原来,郭某因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受伤,郭某负次要责任。2个月后,郭某家收到一份法院寄过来的起诉状。看到对方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郭某一家都误以为是判决要求赔偿这个“天文数字”,家境贫困的郭某一时六神无主,其母亲当场瘫倒在床上,郭某也全身颤抖、高度紧张。

  当晚,郭有道分析诉讼材料后告诉郭某,原告提出的赔偿诉求大多无理,依法大约仅需赔偿3000元,并代郭某书写了答辩状和反诉状,郭某担惊受怕的心终于放下来。最终,法院判决郭某赔偿对方2900多元。

  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倾听群众诉求

  除了细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对于一般民间纠纷,郭有道还给当事人分析风险,告诉他们固定、保全证据的方法以及诉讼程序,并从事实方面分析判决的可能结果。

  2012年,郭某等8名种植户数十万元的萝卜款被拖欠,多次催讨,买主仍迟迟不付。眼看新一季播种快开始了,购买种子的钱还没着落,大伙纷纷向郭有道求助。

  “合同呢?”“没有。”“一张字据都没有吗?”8人面面相觑,两手一摊,说道:“真的没有。”

  “这样,你们要求买主签欠条,采取录音、相互作证等方式收集证据。”郭有道列出补救措施,建议他们申请法律援助代为起诉。后来,法院判决郭某等8名种植户胜诉。

  拿到判决书后,郭某等人来到郭有道家道谢。“以后别忘了签订书面合同,以免带来经济损失。”临别时,郭有道一边提醒,一边把写好的萝卜买卖合同范本送给郭某等人。

  现如今,通过郭有道的引导,村里的种植户们都有了合同观念。“合同一签,心里就踏实多了,万一以后产生纠纷就不担心空口无凭。维权还得靠法律保障!”前不久刚与收购方签订了购销合同的郭某高兴地说。

  让群众守法用法再累也值得

  接访无时限,这方便了群众,却忙碌了郭有道。有时,忙完一天工作,晚饭还没来得及吃上几口,咨询的群众就找上门来,一顿饭,分两三次吃完;有时,想出去散散步,刚走出家门,咨询电话来了,马上折回。妻子玉梅说,设立“社区检察官室”后,每天都有群众来访,最多时一天要接待两三拨人。

  “每天都这样,烦吗?”记者好奇地问。“俗语说无事不登三宝殿,遇事来访,让我‘号脉诊断’一下,说明村民心中有法,这是好事。”郭有道回答说,能让基层群众敬畏和信仰法律,自己的努力就很有意义,再辛苦也值得。

  2012年9月,31岁的郭有道荣登“中国好人榜”。而他所在的“社区检察官室”在农村普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更是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社区检察官室成立以来,郭有道累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700人次,促成和解59件,息访息诉72件,代书125件,有力保障社区和谐稳定。

  “社区检察官室扎根基层,让群众感受到了检察官的亲和力,顺应了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厦门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评价道。(记者余凌云 通讯员 徐鲁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