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8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涉案金额近1.8亿
近日,由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沈某某等2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高利转贷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在张湾区法院开庭审理。
本案是该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黑案件,该院高度重视此案,由多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在案件办理中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就案件定性、事实、证据收集等方面开展充分研讨,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案情简介
2014年9月,被告人沈某某注册成立民昌财富(十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高息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到该公司投入资金近1.8亿元,并将吸收的资金向社会公众非法高利放贷,以获取高额利息差。
2017年5月起,沈某招募成立人数较为固定的催收组织,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向从该公司借款后逾期未还的人员催收本金及利息,在其催收过程中,大肆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发展壮大为一个以沈某某为组织、领导者,以张某、汤某等为骨干成员,以李某、鲍某、王某等为积极参加者,以阮某、刘某、毛某、贺某、钱某等为一般参加者,长期进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十堰城区及所辖县市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并破坏辖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对被告人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举证质证直击要害,法庭辩护有理有力,圆满完成出庭支持公诉任务。
由于案情复杂,且涉案人员、涉嫌罪名较多,该案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审理,庭审历时四天。据悉,张湾区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