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尖子生”刺死老师案宣判:一审获无期徒刑
被老师看重的“尖子生”,在老师试图联系他家长时,被学生拿刀相向,身中多刀,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一年多前,这起发生在湖南省益阳沅江市三中的惨案震惊了不少人,案发后,罗某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近日,该案在益阳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罗某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6岁“尖子生”持刀刺老师
2017年11月,16岁的罗某杰正在沅江市三中读高三,成绩很好,多次考过全班第一,班主任鲍某很看好他。
据多家媒体报道,事发前,罗某杰成绩有了波动。案发当天,原本学校有几个小时假允许学生校外活动,但鲍某把全班同学留下看一段励志视频,并要求每个人写一篇500字的观后感,此举引发罗某杰等几个同学不满。案发前,在走廊逗留的罗某杰被鲍某叫到了办公室,而在罗某杰进办公室前,他把放在教室窗台的水果刀揣进了兜里。
鲍某要罗某杰报家长电话,罗某杰先报了父亲的号码,鲍某打过去无人接,当他正在拨通其母亲电话时,罗某杰掏出了刀,刺向鲍某……鲍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第二天,罗某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沅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一审获无期徒刑
据益阳法院网通报,因该案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由3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于今年6月29日对本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某杰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出庭参加了诉讼。
12月7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某杰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罗某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12日16时许,沅江市第三中学高中生罗某杰因不满班主任鲍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且害怕被父母知道其在学校的表现,在鲍某准备打电话给其母亲时,用匕首连续捅刺鲍某数十刀,导致鲍某右颈总动脉破裂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杰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罗某杰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从轻处罚;罗某杰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