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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例“从业禁止”刑事案宣判 固原一辅导班老师猥亵学生获刑2年

4月12日,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发布信息,该院公开宣判一起利用辅导班老师身份猥亵儿童案,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内从事辅导班教师职业,这是宁夏首例“从业禁止”刑事案。邱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邱某某开设一课外辅导班,以谈心为由,将在辅导班学习的学生小芳(化名)、小花(化名)叫到办公室进行猥亵。被害人家长在得知孩子遭到猥亵后上门理论,将邱某某团团围住并报警,民警赶至将其抓获归案。邱某某对其猥亵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

邱某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的人格和身心健康,公诉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建议人民法院禁止被告人邱某某在一定时期内从事辅导班教师职业。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原州区法院根据被告人邱某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剡文鑫 王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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