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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徐炯:为了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1月18日,徐炯在办公室察看案卷。记者 陶玉琼摄

徐炯的新年寄语。记者 陶玉琼摄

1月18日,记者来到徐炯办公室,他正埋头察看案头堆放的一叠卷宗。上午澄澈的阳光透过窗边的绿植,照着他挥舞的笔头和胸前的国徽,也照着他灰白的头发。

2020年,是徐炯从事法院工作的第31个年头。

作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一名法官,这一年,徐炯依旧很忙。一摞摞案卷、一场场庭审、一次次协调、一程程奔波……300多个昼夜在忙碌中倏忽逝去。

徐炯主要负责审理的行政案件大多关系公众的切身利益,涉及人数众多,处理不好极易造成社会矛盾。因此,每一个案子他都要去查看现场,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反复核实每一个细节。

“我是人民法官!对我而言,案子没有大小之分,因为每一件案子都关乎公平正义的实现,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即便只是一个小细节、只有一丝可能性,只要有益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花再多的时间、费再大的劲儿,我都觉得值!”徐炯的话掷地有声。

2020年,徐炯受理了一起残疾儿童收养再审案件。6岁的茵茵(化名)天生失聪,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信,父亲长期务工无力抚养。茵茵一直被寄养在河南三门峡陕州区的霍某夫妇家中。霍某夫妇考虑到孩子上学问题和以后的成长,在征得茵茵父亲同意后提出办理收养。法律规定收养程序必须经孩子父母双方同意,因茵茵母亲下落不明,白河县民政局依法作出不予办理收养手续的决定。收养人遂提起行政诉讼,一、二审法院均依法驳回收养人的诉讼请求。收养人又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这个案子让徐炯揪心不已。他有更多的考量:“这不光是一个案子,而是一个孩子的未来和一个家庭的幸福。作为法官,每个判决都是在向公众传递公平正义理念,不能机械套用法律,而要探求法条背后的法治精神。”从收养法的立法本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徐炯多次前往咸阳市、白河县和三门峡市核查信息,还多次与省民政厅座谈沟通。在他的努力下,民政部门发布收养前公告,完善了收养程序,茵茵的收养办理得以完成。

2020年,徐炯几乎没有休过假,先后办理了近200件案子,其中不少是复杂敏感案件。除了开庭和外出查看现场,他都在办公桌前看案卷、查资料、写判决……

正是这些不为人知的辛苦,铸就了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我省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徐炯名列其中。

面对这份荣誉,徐炯显得很平静。他说,忠诚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持之以恒的追求。

采访快要结束时,正巧收养茵茵的夫妻给徐炯打来电话,告诉他孩子最近状态很好。徐炯摩挲着面前的案卷,笑得格外开心。

(记者 陶玉琼 实习生 王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