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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乡们日子越过越红火——陕西高院驻村帮扶工作纪实

远处秦岭苍翠绵延起伏,院内梧桐成荫欢声笑语。

一幢幢新楼房整齐排列,卫生所、老年餐厅、幼儿园、文化广场设施齐全,这个秦岭北麓山脚下生机勃勃的新社区就是陕西省周至县集贤镇兴隆村易地扶贫搬迁新址。

“满山核桃林,屋旁养蜂群。扶贫扶志智,书屋加培训。民若有纠纷,法律常咨询。队员批批换,接力精神存……”

作为兴隆村党支部书记,徐德奎用这样一首诗表达自己实实在在的感受。“法院驻村帮扶后,变化真的大,日子更有奔头了!”

作为兴隆村定点扶贫帮扶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任务,着力改善兴隆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扶持特色产业项目,大力加强乡村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实现脱贫致富,努力办好群众关心的每一件事。

2018年底,全村108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以法润泽树新风

2019年11月5日,杨某驾驶装载机在周至县楼观镇垃圾场卸载垃圾时,造成兴隆村78岁村民苏某死亡。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苏某的尸体停放在殡仪馆一个多月没有下葬。

双方亲属分别找到陕西高院驻村工作队,请求帮助协调解决。驻村扶贫工作队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多次给双方耐心细致地讲解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告知被告积极赔偿并取得死者亲属谅解的影响。经过半个月的协调,最终双方签订赔偿协议,被告亲属现场支付赔偿金13.5万元,取得了死者亲属的谅解,老人得以入土为安。

在帮扶工作中,陕西高院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就农民务工权益保护、婚姻矛盾纠纷、扫黑除恶等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帮助,开展法律扶贫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为使村民自愿搬迁下山入住新社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翻山越岭挨家挨户发动群众,宣传水资源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规,宣讲移民搬迁政策,耐心疏导、反复动员,移民搬迁顺利完成。

“现在我们这里成立了固定的法律宣传站,附近村民遇到法律问题都会想到找驻村扶贫工作队咨询解决。看到群众满面愁容来、满脸欢笑归时,就感到付出是有回报的。”陕西高院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曹伟感慨地说。

今年2月,陕西高院印发了《机关党支部包联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45个党支部定期赴兴隆村深入结对帮扶的脱贫户家中走访慰问,发挥专业特长,为帮扶户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制定巩固提升帮扶措施,确保每一户的问题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

“甜蜜”产业带致富

兴隆村村民的收入以种植核桃、板栗、山茱萸等经济作物为主。陕西高院积极落实帮扶资金助力村子发展特色产业,协助村民种植矮化核桃树5.5万株;落实27万元资金为村里修水泥路;筹集资金近10万元修建冷藏库,方便村民储存应季采摘的山货;注册“田峪人”蜂蜜商标品牌并出资40万元为村民购买近500箱蜂群。

“村里几乎每家都有养蜂酿蜜的习惯,但都是家庭作坊式经营,卫生环境没有保障,蜂蜜质量参差不齐,销售渠道也很受限。”驻村伊始,时任陕西高院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杜宏在村里走访时发现。

“必须走市场化路子,尤其要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这样才能让兴隆村的土蜂蜜走出大山,实现产业化可持续发展!”杜宏介绍道。

驻村扶贫工作队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这一问题。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解决土蜂蜜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他们按照相关要求,对兴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了公司化登记,对土蜂蜜进行了商标注册、商品条码备案、包装设计,办理了食品安全流通许可证,还委托当地成熟规范的蜂产品企业来统一加工生产。

短短三个月时间,包装精美的“田峪人”土蜂蜜商品正式上市。2019年春节前,蜂蜜通过网上销售给村民带来了10余万元的收益。

“法院人办事就是讲法,把我们过去零散的养蜂酿蜜发展成了一项规范的致富产业,我对它的前景很看好!”拿到蜂蜜销售款的群众满面喜悦,神情坚定地说道。

今年,陕西高院再次投入20万元资金进一步规范蜜蜂养殖,召集了13户愿意且有能力的农户参与承包,实行“养蜂大户承包经营、承包费上交村民小组、承包期满保值返还”的经营模式,确保蜜蜂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

“要脱贫,不能光靠帮扶,关键还得靠自己。”养蜂大户刘贵成感慨地说。

2017年,为了做好刘贵成等3户深度贫困户的重点帮扶和跟踪,陕西高院研究制定了由院领导、部门领导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的具体措施,院长李智和刘贵成结成了对子。

“李院长和我结对子后,来家里看望鼓励我,驻村干部也多次到家里给我说脱贫的事,帮我想办法把日子过好。”刘贵成说。了解到刘贵成也是村里的养蜂能人,驻村扶贫工作队就帮他制定了养蜂的脱贫计划,提供蜂箱和启动资金,并聘请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养蜂技术培训。刘贵成重拾干劲,积极开始养殖蜜蜂,仅此一项年收入2万余元。今年,他又承包了40多箱蜂群,加上各种山货的收入,日子越过越红火。

扶智易俗兴文化

陕西高院帮扶以来,法官用真情解困、以真心帮扶。利用职业特点为群众宣法维权,推广法治文化,培育文明村风,使闭塞的兴隆村逐渐变了样。

社区农家书屋里,一本本图书被分门别类摆放在书柜里。“现在来看书、借书的人挺多的,尤其是孩子,特别喜欢我们陕西高院原创的法治教育漫画书!”陕西高院驻村扶贫工作队陈战备介绍道。今年,陕西高院出资1.5万元进一步丰富图书,购买法律、种植养殖、教育等方面的书籍,不断提高村民文化素养,激发村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以前村里人不论红白事,喜欢讲面子、相互攀比,铺张浪费严重,甚至有人借钱大操大办,经过省高院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宣传教育,现在情况好多了,办红白事都会量力而行。”村民邓军深有感触地说。

陕西高院借力法治文化,用爱培育新风。驻村扶贫工作队协助兴隆村村委会成立了红白事理事会,倡导村民在红白事中勤俭节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引导村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驻村扶贫工作队还在兴隆村成立了道德评议会,积极开展“孝亲敬老”评比活动。多年来,村民钟简娥一人挑起了照顾养父、公公、婆婆、伯父等多位老人的重担。驻村扶贫工作队积极协助总结、宣传推广钟简娥先进事迹,大力倡导村民向钟简娥学习,尊老爱幼蔚然成风。2018年,钟简娥荣获“陕西省孝老爱亲模范”称号。

如今的兴隆村,干净的街道、明亮的路灯、优美的环境和清新的空气,都能让人感受到生活的变化和希望。

“这几年,兴隆村村民的日子越过越‘甜蜜’,陕西高院驻村帮扶干部换了几茬,但作风一直没改变。未来的路还很长,村民和法院驻村扶贫工作队都是一条心,最终目标是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实现小康!”集贤镇党委书记王青松的话语铿锵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