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荣获安康市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从8月5日召开的安康市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安康中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7年,安康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市“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发展总纲,先后出台《关于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依法保护产权、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873件,审执结24842件,同比分别上升22.2%和22.4%。其中,市中院受理2195件,结案2110件。全市法院有59个集体、171人次受到市以上表彰,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扶贫攻坚、司法警察三项工作、调研和新闻舆论等工作受到省法院表彰,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扶贫执行”专项行动、跨域立案工作被批示全国推广,并被推荐为全国“落实司法责任制示范典型”,多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社会公众满意度居全省法院第二。
站在新的起点,安康中院将大力弘扬“安康创优精神”,继续实施“抓亮点、补短板”工程,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工作思路,把“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奋斗目标,创新打造和形成几个在全省乃至全国能拿得出、立得住、叫得响的“安康经验”、“安康品牌”,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马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