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荣获全市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通讯员 刘炳科)新春伊始,喜讯连连。在2月23日上午召开的宝鸡市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大会上,宝鸡中院被评为全市“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这也是宝鸡中院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春华秋实,硕果满枝。2017年,宝鸡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376件,审执结4024件,结案率91.96%。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宝鸡中院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宝鸡法院整体形象满意度连续九年位居全省第一。民一庭王雷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刑二庭崔齐被评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
春风再鼓劲,扬帆正当时。荣誉既是鼓励,更是砥砺前行的动力。2018年,宝鸡中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以荣誉为动力,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切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宝鸡实现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