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县法院举办2018年第1期道德讲堂
3月27日上午,凤县法院举办2018年第1期道德讲堂,副院长杨咏君主持,按照“唱道德歌曲、读经典、讲好人故事、发感言、送吉祥”等环节开展。
在讲好人故事环节,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剑为大家讲述了被誉为"时代楷模"的人民法官邹碧华的先进事迹,真实生动地描述了邹碧华的感人事迹,对邹碧华的理想追求、奉献精神和改革实践作了生动诠释,塑造了一位为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法治建设"燃灯者"形象。邹碧华同志1967年1月18日生,曾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2014年12月10日下午,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5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分别追授邹碧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敬事而信,敬业乐群。听完故事后,大家纷纷表示,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共同谱写凤县法院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