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县法院执结首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2018年3月28日,凤县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王某应缴罚款,申请人领取全部案件款,至此,凤县首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王某系凤县凤州镇某商店经营者,因销售假冒“青岛”啤酒的侵权商品,被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经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被执行人仍拒不缴纳罚款,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凤县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立案后,凤县法院执行人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并将执行员座机、手机拉入黑名单,凤县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拉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经线上线下多次查控,于3月28日成功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1万元应缴罚款及50元执行费,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通过该案的执行,严肃惩戒了失信被执行人,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维护了市场秩序和行政处罚的权威性,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
(执行局杨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