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交警:“三个强化”打造高效便民违法处理窗口树立新“亮点”
(通讯员:边冬冬 翁玲玲)公安交警是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警种之一,而窗口单位更是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部门,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作为我队最主要的窗口单位之一,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广大驾驶人、车主的频繁光临之地。为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树立岚皋交警良好形象,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民警始终坚持从“高效、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安工作宗旨。近年以来,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以正规化建设为契机,坚持软件、硬件一起抓,大力提高处理违章的服务质量,改善办公环境,成为我队规范化建设的新“亮点”。
一、强化责任意识,当好服务排头兵。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是全县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集中地”,每天都要和数百名各类机动车驾驶人员打交道,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也都要经过违法处理大厅处理后才能得以消除。为此,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大厅民警的责任意识,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积极营造人人讲效率、处处抓效率、事事高效率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制度意识,树立窗口人员形象。大队进一步细化违法处理窗口工作制度,强化队伍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言行举止。上班期间窗口民警一律按规定着警服,受理群众申请,接待群众咨询一律使用文明用语,务必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讲解耐心、服务周到。进一步加强纪律。杜绝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期间脱岗、漏岗等现象,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大队将群众的满意作为不断进取的目标,不断延伸服务触角,进一步融洽警民关系。在违法处理大厅实行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全程引导、全程服务。为最大限度缩短群众办理业务时间,提高民警工作效率,严格要求违法处理大厅民警在处理业务时一定要让等待办事的群众把事办完后才能下班。
四、强化程序意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大队要求违法处理大厅民警要强化程序意识,牢固树立公正、公平的理念,在交通安全执法和管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人情所扰,不偏不畸、不枉不纵、一视同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在交通违法处罚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文书填写规范,法律程序严格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