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陕西省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为了做好《陕西省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8月6日,陕西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主持,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12个部门和西安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陕西省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是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座谈会上,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就条例的适用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责任主体、职责分工、法律责任发表了意见,并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禁止性行为和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姚会芳副厅长对各个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要求司法厅立法二处认真疏理汇总、消化吸纳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陕西特色,针对性地做好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为全省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司法厅 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