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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的人生一次机会——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慎重审查未成年人犯罪侧记

3月的天,微风拂面,阳光下的小明笑得很灿烂。

“师傅,车轮胎这样修补可以吗?”正在甘肃省一汽车专修学院学习的小明认真地询问着。

而3个半月前,这个爱笑的男孩子即将面临的却是检察院的批准逮捕……

3月11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刘敏说:“在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小明的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同时,小明的父母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小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20年12月,小明从甘肃来西安找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小马玩,谁知误打误撞跟着小马在西安认识的大哥哥王某,相继盗窃了3辆电动车。其实,盗窃前小马和小明并不知道王某要干什么。盗窃开始的时候,小明意识到了王某的盗窃行为,却没有制止,并且帮其将电动车骑回。

随后,3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得知此事后,小明和小马的父母赶到了西安。面对父母,小明和小马也有着十分强烈的悔过态度,且父母积极赔偿了当事人。

“小马的年龄未满16周岁,小明属于从犯,也没有分赃,同时小马和小明的家长都承诺可以对孩子进行监管,所以,雁塔区检察院决定对小明和小马不批捕。”刘敏介绍说,是否具备有效的家庭监管条件,是检察院不批捕所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16岁的瑶瑶从小没有父母,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初二后就辍学在浙江打工,2020年初由于疫情原因回到西安。2020年9月份,瑶瑶认识了住在同一小区且经济条件较好的成年人小雨,相处得很好。有一天瑶瑶在小雨家玩时,看见小雨的梳妆台上,放着一条项链和一个首饰盒。对于从小就过得十分拮据的瑶瑶来说,这些首饰是很大的诱惑。于是,瑶瑶将项链及首饰盒里的首饰偷偷拿回了自己家。

小雨发现物品丢失后随即报了警。得知小雨报警,瑶瑶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便将首饰全部归还,随后,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瑶瑶被刑拘后,案件进入了审查逮捕阶段。雁塔区检察院在提审时,瑶瑶真诚悔过,加之其家长多次向小雨赔礼道歉,小雨谅解了瑶瑶,同时写下了谅解书。

“嫌疑人对被害人损失的积极赔偿和真诚的赔礼道歉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使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也更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刘敏说,瑶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但她属于未成年人,除了不批捕外,还要全面了解她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监管条件,进行社会调查,掌握其再犯的可能性,并同步对瑶瑶进行心理疏导,让她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能够改过自新,重返社会。(文中嫌疑人均为化名)

(记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