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教育 护你成长——陕西检察机关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纪实
“我平时忙于生意,和孩子的交流太少了。他犯错,我们做父母的有很大责任。这次活动给我的启发很大,我以后一定多陪陪孩子。”4月22日,在参加完宝鸡市千阳县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亲职教育活动后,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母亲向该院未检工作负责人说出了心里话。
据了解,千阳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9名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犯罪的案件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聘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会员韩晓莉对该案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进行了亲职教育。4月24日,部分家长代表为千阳县检察院送来一面写着“司法救助暖人心检察工作贴民情”的锦旗,再次对该院表示感谢。这也是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引,切实做好“保护、教育、管束”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未检工作品质与效果,为奋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了积极的检察贡献。
全省检察机关施行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针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依法惩处,管束到位。今年以来,全省检察院机关共批捕涉罪未成年人90人,起诉176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属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从宽处理,精准帮教,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对轻微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今年以来,共对5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0人。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贯彻柔性司法理念,积极挽救失足少年。榆林市横山区检察院探索制定了“一书三访三帮”工作机制:“一书”即听取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思想汇报;“三访”即面对面走访学校教师(村委会)、法定代理人、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三帮”即在思想、行为、生活上进行帮扶。安康铁检院在综合研判后,对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随后,该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安康铁检院与旬阳县相关单位开展的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中,主动将购买的7000多尾鱼苗投放入汉江。
为了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社会调查,用“大数据”促帮教。今年4月,铜川市印台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社会调查,通过走访学校、家庭,了解其成长经历、学习情况、性格爱好,综合全案情况最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延安市宜川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开展异地社会调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监护帮教条件等进行了考察。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案件情况,积极聘请心理专家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工作。4月29日,咸阳市首家检校共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成立,中心将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根据案件当事人需求,邀请聘任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员,通过面对面咨询和网络、电话、视频、微信咨询等多种方式,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对未成年被害人及证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为了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真正悔过自新,3月20日,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在看守所安排了一场特殊的亲情会见。该院干警提前与看守所沟通,指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嘱咐了见面时应注意的事项。见到父亲后,该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与父亲沟通交流,表示要改正错误,其父亲对此次会见也满怀感谢。
(杨扬夏子郑华本报记者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