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为引领 坚持创新解难题——榆林市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榆林市司法局局长米劲(中)调研人民调解工作。
省市区有关领导视察调研基层人民调解中心(室)。
人民调解员接待当事人。
榆林市司法局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与人民调解员座谈。
人民调解员指导当事人写调解申请。
调解成功现场兑现。
榆林市司法局近年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市“三大目标”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调处制度建设为引领,加强统筹指导,强化工作措施,实现矛盾不上交,持之以恒地推动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走深走实。
加强统筹指导
健全调解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调解工作整体进步,针对政策供给不足、队伍不稳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榆林市司法局牵头多部门制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定位、优化人员结构、健全管理制度、拓展工作领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提供政策依据;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市级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目前,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全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级和8个县市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分类指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完善。
加强队伍力量
狠抓规范建设
今年,榆林市司法局成立了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填补了市级层面人民调解组织的空白,健全了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调解组织。在此基础上,该局着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3502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56个,逐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调解工作体系,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工作目标。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按照司法部“五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六落实”(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要求,持续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全市有三分之一的调委会实现了“硬件建设规范化、文书档案规范化、数据信息规范化、工作考核规范化”。为加强司法所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榆林市司法局按照省厅安排,在全市开展“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把今年在每个县市区打造不少于60个高标准司法所作为硬性指标,通过各种方式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为有效推动调解队伍层次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榆林市司法局制定《榆林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实施细则》《榆林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专职人民调解员任职选聘制度,注重选聘社会专业人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和有热情、有能力的年轻社会专业人士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形成合理的调解员队伍年龄梯次。今年3月份以来,该局为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1516人。榆林市司法局根据新形势下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需要,在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和各部门各领域遴选50名有专长的人员,组建了全市人民调解专家库,负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为人民调解员履行职责搭建平台。为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和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特点,每年对辖区人民调解员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培训,2019年以来共举办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培训225期。该局还联合政法委在全市开展“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委员会”“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百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工作。
优化资源整合
推动多元化解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榆林市司法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中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先后选聘全国调解能手、行业调解专家、法律专业毕业生为代表的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半年时间里成功调解市中院委托的二审案件86件,使疑难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法院审判压力得到缓解,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
市司法局加强与公安、信访、卫健、妇联、银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设立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婚姻家庭纠纷委员会、市银行纠纷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力量,引导人民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诉讼的前置环节。在县级层面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诉前调解室、行业调解室、律师调解室,搭建起联合拆迁、联合调处、联合服务、矛盾化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实体平台,形成资源整合“聚合效应”,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融合。
榆阳区按照一张网“全域覆盖、全时可用”的思路,全面推开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全区共划分一级网格31个、二级网格398个、三级网格2156个,把各类调解力量全部纳入全科网格建设体系,实行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网格包抓责任制,确保在网格中及时发现问题、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鱼河镇建立“三治议事小屋”,通过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有效化解了辖区内的复杂矛盾纠纷,维护了一方和谐稳定。
强化纠纷查处
实现创新突破
榆林市司法局坚持强化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严格落实信息畅通,分析研判全市纠纷动态,研究重大纠纷调处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纠纷调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围绕全市打赢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抗击疫情等突发情形,及时在全市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该局通过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平台每月按时报送人民调解工作数据,确保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进行研判解决。
全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根据市局统一部署,主动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分止争,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榆阳区、定边县、绥德县对多年无法解决的交通肇事、货运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商铺出租等“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了全面深入大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做到就地化解矛盾。绥德县薛家河司法所所长马东伟和府谷县府谷镇司法所、绥德县“148”法律服务所的先进事迹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进行宣传报道。
各县区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出一些卓有成效的好做法:如榆阳区“五四三二一”工作法与“六法”“六和”调解法;靖边县“四点核聚焦”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创建法和“三网三墙四用活、五调矛盾六公开”疑难矛盾纠纷调处等做法,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打造品牌调解室,以品牌调解室的建设带动各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品牌调解室41个,涌现出一批有特色的人民调解室,比如“小吴工作室”“老张调解室”“三治议事小屋”等品牌调解室,有力地带动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全市先后涌现出了4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5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2019年在司法部组织开展的“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中,榆林市有1个突出集体、3名突出个人受到司法部表彰。
(张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