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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推动全省养老金规范管理

近年来,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当此之际,在死亡或丧失养老金领取资格后冒领养老金的现象有所凸显。我们必须严厉打击骗取养老金行为,以保障养老金的正常运转。

11月3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会签《关于查处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案件配合协作意见》,就如何相互协作、共同排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的服刑信息、审查办理服刑人员冒领养老金案件、追缴冒领的养老金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措施,这在全省尚属首家。

“与行政机关配合协作,共同守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责,而推动规范养老金管理这项工作走到今天,还要从两年前说起。”雁塔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范锋艳对记者说。

人已死亡,养老金却还在申领

2018年初,雁塔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死亡之后,家属还在继续冒领养老金。

接到举报后,雁塔区检察院展开了调查。而案件的关键点在于,人究竟是否已经死亡?从什么时间死亡?冒领了多少钱?由于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没有调查权,无法确定人是否死亡,所以,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们一次次前往疑似死亡人员原工作单位和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检察官们经调查,查出确实有一名叫白某的男子死亡后其家属共冒领养老金6万余元。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作为依法管理监督辖区内养老保险金认证、稽核、发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确定白某家属不退还养老金的情形下未依法责令退还,未依法移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遂于2018年2月6日向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白某死亡后其家属冒领养老金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这是整个案件的第一份检察建议,也正是从这时开始,陕西省养老金规范管理有了新的变革。

不久后,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回复,经核实,已办理停止死亡支付手续,停止发放养老金,并移送地方人社部门查处。

检察建议发出后,雁塔区检察院将骗取社保类公益诉讼案件作为重点案件研判,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发现另有21名疑似死亡人员下落不明。

经调查查明,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疑似死亡人员中,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仅查明了1人死亡,20人依然生存状况不明,移送地方人社部门行政处罚的白某家属冒领养老金违法案件因无管辖权被退回。

在跟进调查中,检察官们又发现,2006年至2017年,20名疑似死亡人员已先后死亡,死亡后家属继续领取了养老金,扣除应领取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总计冒领养老金200余万元。因“三定方案”未规定地方人社部门对职工养老金违法案件的查处职责,此类案件无法进入行政执法、刑事处理程序,巨额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2019年5月7日,雁塔区检察院向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发出第二份检察建议,建议对20人死亡后家属冒领养老金问题依法作出处理,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此时,如何追回国家巨额损失成为摆在雁塔区检察院面前的一道难题。检察官们及时联系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动了解整改困难,帮助调整整改方案,与地方人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经各方合力推动,至2020年7月,200余万元养老金被追回。

推动全省出台文件规范养老金管理

在案件的不断调查中,雁塔区人社局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也在不断反馈信息,因为没有规定可依,他们也一直在研究此类案件应该如何办理。

通过一个案件,发现一个行业的监管漏洞。那么雁塔区存在这样的问题,别的区县会不会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西安市乃至陕西省会不会都面临着养老保险核查工作没有文书可依、没有程序规定可依的难题,应该怎么办?

作为案件的主办检察官,张娟莉说:“办案中,我们发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核查、追缴等工作上无规定程序和保障机制可依,职工养老金违法案件无法进入法定程序等已成为陕西省职工养老金监管中的普遍问题。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我们先后走访了相关单位,查阅了国家、部门和陕西省地方的法律法规,访问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级部门的门户网站,查阅了大量的规定,请教了相关专家学者,厘清了问题根源和解决思路,并主动要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召开了三级座谈会,结合查明的养老金流失情况,就适用何种程序和措施追缴冒领的养老金、违法案件如何进入行政执法、刑事处理程序等进行共同研究。”

2019年7月24日,雁塔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的支持下,与陕西省人社厅、省劳动保障局、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召开座谈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冒领养老金案件无法进入行政执法、刑事处理程序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经过共同努力,2019年9月10日,陕西省人社厅制发《关于规范查处违法侵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规范了职工养老保险金追缴、违法案件的办理等问题。

瞄准新点位 展开新工作

2019年11月8日,随着养老金管理规范的不断改革,雁塔区检察院书面报告西安市检察院,建议对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问题进行专项监督。

2020年1月20日,西安市检察院印发《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展企业离退休职工骗取养老保险金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此时,雁塔区检察院继续瞄准新的点位,从服刑人员冒领养老金的问题入手开始调查。法律规定,如果在服刑期间,对应的人员要停发养老保险金,并且不享受养老金的每年递增。随即,雁塔区检察院对服刑人员进行了专项摸排,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大力配合下,查出20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近30万元。

排查期间,雁塔区检察院发现,因信息渠道不畅通,导致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无法掌握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的服刑信息,这是造成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的主要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经多次商讨研究,今年11月3日,雁塔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会签了《关于查处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案件配合协作的意见》,明确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案件的范围,主要是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待遇领取人被关押、执行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期间未停发养老金;在待遇领取人执行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刑罚期间未停止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导致养老保险金流失的情形。双方比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信息数据,排查服刑人员冒领养老金案件线索,审查办理冒领养老金案件的工作环节,建立了数据比对排查、定期稽核、动态跟踪、协查配合等机制,畅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服刑信息的发现渠道。

采访时,第四检察部干警李晓瑞说:“我们并不是想简简单单办理一个案件,而是希望通过办理一个案子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片,搭建起规范养老金管理的工作衔接平台,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职能作用,解决困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线索难发现、不能及时停发、追缴冒领养老金等难题,保障养老保险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当然,这起历时两年的案件,也为拓展公益诉讼领域、深化国有财产保护案件类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和模板。”

(记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