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检察建议挪走了七万吨污泥
“有人乱倒污泥,你们检察院管不管?”群众气愤地对检察官说。
“不但不让他倒,倒了的污泥也得拉走!”检察官回。
经调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某公司分三批将西安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7万余吨发酵污泥倾倒、露天堆放在长安区王莽街道环山路北的200余亩建设用地上。由于未采取防尘防渗漏防污染措施,堆放地散发明显的恶臭,且最近处距离小峪河仅50米,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严重破坏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查明情况后立即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某公司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令某公司立即清运并恢复土地原貌。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责令某公司对淤泥进行清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检察院相关人员协同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对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某公司表示,一定在十一月底前将擅自倾倒的污泥清运完毕。
长安检察机关将持续关注这一事件发展,还秦岭山脚下一片净土,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同时通过检察建议这一制度,引导多部门协同合作开展综合治理,保护好老百姓最关心的环境、食品等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曾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