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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西安市周至县检察院“爱在检徽下”未检工作纪实

近年来,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提出的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要求,不断完善未检工作机制。该院在办好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探索打造出“爱在检徽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优异成绩。

2018年以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爱在检徽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被评为“西安市学雷锋最佳志愿服务项目”“陕西省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被西安市委、市政府评为“西安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至2019年,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提请批捕案件21案29人,其中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15案21人,涉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案件6案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案26人,其中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12案18人,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6案8人。2018年,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立足检察职能 夯实未检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关爱基地。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选拔出致力于未检工作的检察干警组成未检独立办案单元,并整合善于沟通、有爱心、有活力的8名青年干警承担未检辅助工作;组建“爱在检徽下”未检工作团队,把“爱在检徽下”未检工作纳入全院“三个三”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会议,针对未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该院建成“爱在检徽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关爱基地,内设“三室一廊”,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独立办案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活动云教室和法治宣传长廊。

完善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双一体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暂行)实施细则》,保障未检办案工作规范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暂行办法》,延伸未检职能;制定了包括20余项未检活动内容的《“爱在检徽下”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保障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规范化。

加强调研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该院安排未检工作骨干积极参加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竞赛活动,加强干警业务理论学习,提高干警工作能力;指派未检干警去成都、宝鸡等兄弟检察院进行未检工作调研,对标先进、寻找差距、取长补短,提高未检工作水平;大力倡导未检干警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

创新工作模式 彰显司法温度

建立合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自2007年设立未检独立办案单元以来,主办检察官全程负责案件的批捕、起诉、公诉、监督、预防等工作,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精细化。该院建立了未检工作三项合作机制:与县教育局和36所学校建立“一校一法治联络检察官”合作机制,并由院党组成员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与28名心理咨询师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合作机制;与西安市爱在路上公益服务中心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帮扶、预防违法犯罪”合作机制。

该院对所有涉未成年人案件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未检干警在调查案件事实过程中,在已经掌握犯罪原因的基础上,根据案情专题研究,保证办案合理合法。未检干警在案件办理第一时间,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聘请律师,对未聘请律师的及时发函周至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第一时间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人文关怀,彰显司法温度。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在对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及时安排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亲人进行会面,通过亲情感化,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有更清醒的认识。针对被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在未成年询问室开展一站式询问,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延伸职能触角 增强办案效果

跟踪回访,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回访工作,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他们对监护人、刑满释放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专业普法,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摒弃恶习、遵规守法。2017年以来,该院先后开展回访考察12次。

多方救助,排忧解困。针对因遭受性侵而导致生活、学习、心理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爱在检徽下”未检团队协调控申部门,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并开展心理疏导。

该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全部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排除障碍。

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该院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方式,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他们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及自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未检干警联合公安和教育部门、社区干部、志愿者团体走进校园,开展“爱在检徽下”系列活动40余次。同时,该院邀请青少年走进检察院,在法治教育关爱基地,举办“爱在检徽下”检察开放日活动,以鲜活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三年来,该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6次。多年来,该院与媒体合作,联合发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及典型案例,提高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关注度,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出检察建议 加强综合治理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时刻关注校园及周边社会环境,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学校及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社会环境进行治理,减少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消除安全隐患。

该院先后为周至县36个学校配备法治联络检察官,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次向教育部门及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学校加强安保措施和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7次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整顿违规网吧;5次参与校园周边“两室三厅一吧”(游戏室、电玩室,舞厅、歌厅、迪厅,网吧)整治活动,查处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出版物1000余份。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要不断探索未检工作新模式,丰富工作新内涵,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