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岭的守望者——陕西基层特色法庭系列报道之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
法官干警参加秦岭保护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我们要做表率,进入秦岭深处巡查不能开车,经常步行几个小时,沿途没有农家乐,不能动明火,只能吃面包等熟食。”这是近日采访时,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沣峪法庭庭长袁军告诉记者的话。他们自去年以来,每个月都要进山巡查,已是常态。
秦岭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孕育了大熊猫、金丝猴、羚牛等几十种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用各种残忍手段捕杀野生动物,将它们摆上餐桌,赚取黑心钱,严重破坏了秦岭生态文明建设。
2017年的一个冬夜,群众举报,刘某在国有林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警连夜赶赴刘某家中,当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1只,随即对刘某住所依法进行了检查,在其家厨房冰箱里,发现疑似国家保护动物青麂子腿2只、黄麂子腿2只、猪獾腿3只,同时,在刘某家发现猎捕工具钢丝套30个。刘某对其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以及非法猎捕青麂子、黄麂子、猪獾等野生动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其捕杀野生动物主要用于出卖牟利。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依法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2019年10月,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在沣峪法庭设立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专门致力于对涉及秦岭北麓保护区内的简易矛盾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并依法审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
沣峪法庭背靠秦岭,管辖的区域大多属于秦岭保护区,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也相对较多。法官们通过以案说法、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宣传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衔接。特别是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来,长安区法院依托沣峪法庭这个平台,全力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不管是酷暑还是严寒,该院领导班子带领志愿团队,深入秦岭北麓沿山各街道各村组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天然优势,通过以案说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法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3月19日,沣峪法庭庭长袁军带领法官干警,向当地群众现场讲解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等宣传内容,并详细分析了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及措施,吸引了许多群众驻足聆听。为了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该庭书记员肖晨、贺小丽结合真实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群众现场上了一堂普法课,让依法保护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观念深入人心。随后,袁军带领干警沿着小峪河沿岸,通过现场走访,向群众宣传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引导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爱护秦岭的山山水水,自觉做到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不参与猎杀、收购、运输、销售、食用、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拒食拒用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用实际行动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之后,沣峪法庭的法官还挤出时间与该院秦岭保护法律宣传志愿服务队的法官干警一起,深入秦岭脚下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活动。志愿服务队参加了西安市2020年保护秦岭青年志愿服务暨“保护大秦岭·长安在行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该院法官任洁现场与大家分享了秦岭保护法律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大家纷纷拿着垃圾袋及钳夹,沿路拾捡生活垃圾。他们的行动得到沿途爬山者的点赞,群众也纷纷加入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
在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沣峪法庭法官干警的努力下,生态文明理念在秦岭深处逐渐扎根。法官干警们担负起保护秦岭的社会责任,营造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我知晓、我参与、我行动的浓厚氛围,成为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积极践行者。“五四”前夕,长安区法院秦岭保护法律宣传志愿服务队被授予“长安青年五四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