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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四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

近日,为了解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相关规定,陕西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备案工作的通知》,并对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调查。
此次调查,主要涉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聘请形式、管理制度和经费保障等几个方面。从调查情况来看,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政府均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为100%,县(区)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为96%,乡镇政府(街道办)法律顾问覆盖率为62%,省政府部门覆盖率为92%,市级政府部门覆盖率为78%,县(区)政府部门覆盖率为58%。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广泛覆盖,已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形式灵活多样,各级政府及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遴选、向有关单位发函请求推荐等多种形式聘请,确保了过程的公开透明和法律顾问的素质水平。市级政府和近半数的省政府工作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规定,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选聘条件、组织程序、考核管理和激励措施等制度建设方面有章可循。县级以上政府和省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经费基本得以保障,确保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正常开展。

(赵官福通讯员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