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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级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化解信访矛盾

近日,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巩固和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组织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安排,陕西省、西安市和长安区三级检察机关在长安区检察院对一起信访积案进行了公开听证。省、市两级检察机关主管院领导和控申部门负责人旁听指导。

听证会上,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了申诉事实、理由和依据。公安沣东新城分局镐京大道派出所原案件承办人、公安沣东新城分局原复议案件承办人就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说明,阐述了原处理决定、原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了相关证据。长安区检察院立案监督案件承办人对证据认定等情况进行了释法说理,出示了补充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案件承办人等对争议问题进行了发问和辩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等第三方人员作为听证员进行了提问。

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了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长安区检察院维持原不立案决定,听证评议意见认为原案处理结果客观正确。

主持听证会的长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荆建军表示,此次听证会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听取案情、审查证据、发表意见,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公开听证的方式消除了申诉人的误解和疑虑,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