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安康检察:“四个坚持”为降低“案件比”提供有力保障

“案-件比”是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指标,是衡量办案质效的晴雨表。安康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以案件比为抓手,多措并举,努力降低“案件比”,在全省5月的25项业务数据通报中,案件比由2018年的1:2降低到1:1.29,5个院达到了1:1。

为有效降低全市“案-件比”,两级院案管部门认真研究各业务线条下影响“案件比”的各项数据指标,集思广益,多维度、多举措,实行“四个坚持”工作法,为降低“案件比”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核心业务数据月通报常态化。该市院从去年7月开始,对全市检察机关25项核心业务数据月通报,发现数据异常,及时预警,给主要领导和业务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提供数据支撑。通过过晒成绩,找短板,激励全市检察机关勇于追赶超越。

坚持业务数据发布公开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该市院首次按季度发布全市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阳光检务,以业务数据公开促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力建设。

坚持案件受理严格化。两级院案管部门严把案件入口关,通过受案前置过滤,及时发现不在案、过时效等问题,降低“一退”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避免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占用简单案件的办案时间,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延期。

坚持业务数据质量规范化。按照高检院、省院要求,认真开展业务数据自查整改工作,发现一例纠正一例,坚持业务数据案卡填填录月通报,强化业务数据填录,有效减少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案卡填录不规范和错误率的发生。(安康市委政法委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