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太白法院召开以案促改 提升审判质效活动动员会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运行,从5月份开始,太白法院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案促改 提升审判质效”活动。5月5日上午,太白法院召开了以案促改,提升审判质效活动动员会,全院干警参加了此次动员会。
会上,太白法院副院长宋军科宣读了《太白县人民法院以案促改 提升审判质效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时间节点详细讲解了此次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太白法院院长张岩指出,此次开展以案促改 提升审判质效活动,旨在落实省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和市中院“司法权责规范年”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责,确保我院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张岩院长针对此次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处理好法律规定与通行做法的关系,太白法院承办案件数量小,多为普通案件,但是在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办理,依照法律规定处理。二是要处理好依法办案与便利群众的关系,要杜绝打着“司法便民”的旗号,忽视法律规定的司法行为。三是要处理好法定权利和工作职责的关系,要明确职责范围,落实办案责任,严谨规范地运行司法权力。四是要处理好处事制度与方式的问题,要加强审判执行活动的风险防控,预防和化解司法廉政风险,避免瓜田李下,越俎代庖的行为出现。
(太白法院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