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组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
6月5日上午,省司法厅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胡和平同志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
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同志就贯彻落实省委要求、扎实做好冯新柱案的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永明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明确提出要把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机关全体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抓好“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的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来维护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不断推动我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队伍建设全面过硬。
王永明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机关各处(室)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拿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意见和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见效: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聚焦重点,充分履职尽责;发挥优势,助力脱贫攻坚;担当尽责,持续正风肃纪。
王永明要求,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压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推动形成“以案促改”工作合力。二是强化督导。要建立任务清单、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如期向省委、省纪委作出专题报告。三是务求实效。要把“以案促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干部受教育、党建有加强、作风有改进、工作上台阶上,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厅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驻厅纪检组负责人、厅直机关负责人、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