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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绥德县检察院扎实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案件专项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了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了一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8年6月以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绥德县公安局刑警、治安、经侦、禁毒等办案单位,通过查阅受案、立案登记台账、登录公安机关办案系统等方法,对绥德县公安局2015年以来受理、立办的刑事案件情况分类造册登记,摸清各类案件底数,确定审查重点。然后对可能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违法撤案、侦查活动违法等情形的案件逐案调卷审查,对久拖不决、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案件逐案调卷审查,通过审查,发现并纠正了绥德县公安局在立办刑事案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对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到作用。

近年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努力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余件,撤案20余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签发人 李永强  通讯员  折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