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老人长子入赘小女外嫁 法律援助解赡养难题
近日,在石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人员帮助下,某镇村民邱某顺利拿到赡养费,经过对邱某二女一子进行法治教育,三名子女主动回应,愿意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让操劳一生的老父亲颐养天年。
家住石泉某镇的邱某今年65岁,早年与妻子离异后独自抚养二女一子,长子成年后到河南务工入赘当地,小女在外打工与人相识结婚也安家在浙江,只有长女嫁在本县某村,不时回家探望。
早些年,邱某还能独自劳动,自奔自吃。可以近年来因长久单身生活,身体每况越下,多种疾病缠身,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直至病倒在床上。大女儿虽然经常照顾,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且觉得父亲本有三个儿女,但养老的事情自己一人承担有些冤枉,后来回家的次数也日渐减少,造成邱某无人管顾的局面。
村上干部看到这种情况,虽然对邱某抱以同情,经常伸出援手,但也不是长远之计,重要的是要让成年子女负起赡养义务,让老人有个安心温暖的晚年。邱某在向三个子女寻求帮助无果的情况下,来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依靠法律解决自己的赡养问题。
中心了解到邱某的情况后,立即为其指派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杨帝楼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分析案情后,援助人员分别联系到老人的三个儿女了解情况,并向他们释法明理,结合身边案例依法用情讲理,晓以利弊、反复沟通。最终老人的小女儿被深深打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说服在家的大姐和在外入赘的哥哥商量解决办法。
经过法援人员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三个儿女都愿意承担赡养义务,邱某小女儿及长子分别委托其大女儿向邱某赔不是,并支付了首期赡养费。邱某看到几个儿女都行动积极,遂撤回了起诉,此案转入调解后达成协议。
(石泉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