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获得县委支持
2018年5月7日,周至县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县各行政单位、各镇政府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保护周至生态环境,努力打造"两山"理论样板县,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意见》指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照检察建议全面自查整改,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后,行政机关要认真应诉答辩。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行政机关要依法自觉履行。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剖析和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制度漏洞,加强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意见》的出台,将对周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用。
自2015年10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6件,发出检察建议48份,提起公益诉讼4件。
(周至县政法委 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