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县:三项举措推动公益诉讼工作
(通讯员 欧亚云) 今年以来,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一、组织专题学习,夯实办案基础。组织干警统一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在干警认真自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及相关法规的同时,组织干警学习、讨论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夯实基础,为能够准确、快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奠定良好的法律和实践基础。
二、多方协作联动,深挖案件线索。一是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协作。与本院公诉部、侦查监督部、诉讼监督部等联合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办法》,从内部挖掘公益诉讼线索。二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通过本院“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关注食品药品、环保等领域,摸排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三是注重与行政机关沟通。主动与环保、水利、国土等行政机关沟通,摸排公益诉讼线索第一手资料。与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了《建立行政执法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
三、国家利益为先,提升监督实效。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最大限度避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凤翔县院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并与行政机关及时沟通,督促、指导、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对行政机关回函的,重视回访与调查核实。今年来,向凤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21份,督促收回人防工程建设费16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