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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县法学会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问卷调查活动

今年初,凤翔县法学会组织城关镇、柳林镇、陈村镇、长青镇、南指挥镇和彪角镇5个镇的“法律诊室”和柳林镇亭子头村、城关镇南环路社区,开展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随机向上述辖区内村、社区居民、驻镇单位干部、职工300余人发放了问卷,旨在通过不同性别、年龄、社会地位的人群对其在社会生活中,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主观感受,寻求提高公众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的途径和策略。其中,18到45岁的青壮年村民占81.2%,45周岁以上村民占18.8%。被调查村民文化程度状况为,小学文化程度约占34.0%,高中文化程度占26.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约占39.4%。11.3%的调查对象曾经担任过或正在担任村干部,88.7%的调查对象从未担任过村内职务。主要围绕18个问题展开调查。通过对问卷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反映了当前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存在八大现状:

一是媒体、手机通讯等成为群众学法、用法的主渠道;二是近85%的村民学法愿望强烈;三是宪法宣传需要进一步深入;四是政策与法律区分模糊;五人民调解是农民解决纠纷的最主要的途径;六是不懂法或者考虑成本过高是不愿意打官司的首因;七是大部分村民知道静坐等信访行为违法;八是农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情况了解不够。遇到法律事务时不知道找法律援助帮助。同时,农村常见的法律援助纠纷大致可分为:婚姻家庭纠纷、占征用土地纠纷、交通事故以及干群之间的矛盾纠纷等,对于这些纠纷的一般解决渠道为当事人自行和解、(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诉讼和法律援助四种方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通过调查发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基层群众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人民群众不仅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还需要清朗的网络空间;不仅需要法律保护人身财产权利,还需要保护人格权;不仅需要公正高效的办案结果,还需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需要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还需要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以及精细化、个性化的法治服务。因此,建设完备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能使广大群众在享受法律服务的同时从个案中领悟法律的精神,明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关系,提高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使群众信法与政府执法良性互动,最终达到依法治理的效果。

(凤翔县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