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政法委组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和“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融合,努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站点“一站通”、公共法律服务电话专线“一线通”、公共法律网络服务“一点通”和法律顾问在贫困村(社区)全覆盖的“三通一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陕西追赶超越发展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29岁的张某出嫁到陕西省神木市快7年了,但户口一直在出生地没转走,2016年她户籍地部分土地被征迁,在分配土地征收赔偿款时,当地工作人员认为张某没有分配权,没把她计算在内,张某在倍感绝望之际,想到了被村民们亲切称为“身边的法律人”的驻村法律顾问。驻村法律顾问王虎在调查后认为该地分配方法是对外嫁女的歧视,建议马上召集村委会成员开会,对分配办法中出现的法律漏洞提出修改建议,为张某争取到了自己的权利。这只是陕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委政法委组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和“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融合,努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站点“一站通”、公共法律服务电话专线“一线通”、公共法律网络服务“一点通”和法律顾问在贫困村(社区)全覆盖的“三通一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陕西追赶超越发展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高点站位谋划便捷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保障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创新服务方式,高点起步,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3年,陕西在西安市莲湖区先行试点,建成全省首个“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4年陕西省司法厅制定《关于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规划用3年时间在市(区)、县(区、市)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建成覆盖城乡、惠及三秦百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陕西省司法厅在西安市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总结推广典型做法,提出了一个宗旨、两种模式、三个结合、四项机制、五级联动的“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思路,即坚持“便民惠民利民服务宗旨”,强化实体、网络服务窗口“两种建设模式”,做到紧密结合党委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全省镇村改革、紧密结合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三个结合”,健全网络建设机制、资源整合机制、法律服务机制、监管保障机制等四项机制,打造省、市、县(区)、镇(街办)、村(社区)“五级联动机制”,为全面推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导。
与此同时,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整合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由分散提供法律服务向集中、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的转变,由单一法律服务向综合性、多功能法律服务转变。
面向基层聚焦精准脱贫
位于小秦岭北麓浅山坡地的渭南市潼关县太要镇老虎城村委会为发展农村产业经济,结合村自身地理位置优势、多年从事牲畜养殖的经验以及具备较多养殖户的基础,与安大集团合作准备在本村开展种鸭养殖项目的引进,陕西恒同律所采用团队化服务模式,确定了种鸭养殖项目引进老虎城村的可行性,后安排多位律师负责项目引进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法律服务工作,从项目的确认、引进中的谈判、合同的起草签订、给养殖户解释合作的具体细节、与养殖户合作方式的方案制定到项目养殖用地的确定、养殖厂房建设合同的签订等各个环节,提供全程、全套法律服务,最终老虎城村的种鸭养殖项目得以成功引进,目前已在盈利。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回应群众期盼,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这个重点,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陕西省司法厅制定《关于开展法律扶贫工作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广大法律顾问重点围绕贫困地区脱贫项目引进,积极参与项目合作谈判、合同签订等法律事务,帮助消除法律风险,为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提供法律支持。
创新举措拓展服务范围
家住安康市石泉县中池镇的70多岁老人洪某,丈夫去世,疾病缠身,5个子女无人赡养老人。驻村法律顾问通过司法局“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为洪某申请法律援助,并及时进行走访,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并向石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洪某子女每人每月给付洪某生活费、门诊费。洪某住院费用、住院期间护理费由二子三女均摊。几个子女都履行了给付义务,老人的养老问题也终于有了着落。
近年来,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为依托,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同时,积极融合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服务技术,推行“网上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群众借助电脑或手机即可定位身边的法律服务资源,预约实现法律服务。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远程视频系统,采用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远程服务手段,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数据互联互通。通过网络咨询等形式,引导大中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为偏远贫困地区提供远程法治教育、远程法律援助、远程法律咨询等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了法律服务资源覆盖率。
据悉,截至2017年年底,陕西省共建成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9726个,包括100个市(区)、县(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7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835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站点“一站通”;整合“12348”法律援助专线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扩充辩护、代理、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服务,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电话专线“一线通”;依托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信息平台,打通省、市、县信息通道,实现了公共法律网络服务“一点通”;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内涵,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贫困村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实现了法律顾问在贫困村(社区)的全覆盖。
□法制网记者 卢伟 □法制网通讯员 申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