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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同步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监狱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加大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切实防止司法腐败,提高执法公信力。近日,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同步监督崔家沟监狱两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狱在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应当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为有效避免监狱在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对崔家沟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实行同步监督,全程参与,实现对保外就医全过程的同步动态监督。

监督过程中,除对罪犯病情鉴定结论、判决书、入监登记表、入监体检表、病历、日常看病记录、保证人资格进行审查外,该院还派人到分监区找干警、卫生员、同监舎罪犯谈话了解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身体状况、狱内现实表现。查阅分监区、监区、监狱研究会议记录等材料。同时,还派员会同监狱相关人员到省新安医院对罪犯病情实地进行考察,询问大夫、找罪犯本人、同病房病犯和陪护谈话了解病情和住院期间表现,列席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发表检察意见,全程动态监督,确保暂予监外执行提
请工作规范、合法。

通过同步动态监督,防止了‘有钱人’‘有权人’被判刑后通过暂予监外执行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巩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