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未管所:强化职能 找准定位 做好新时代监狱工作的“护林员”
(通讯员:程景锋 赵倩)2017年是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警务督察工作快速发展的一年。年初以来,所党委大胆改革,抽调专人组建了新的警务督察大队,为督察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督察大队成立后,以“追赶超越”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局“三抓牢三提升”工作思路,协调联动,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从警察履职、制度落实、安全稳定、规范执法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督察,为全所实现追赶超越和管理再造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
省监狱局警务督察支队在未管所检查工作
强化制度执行 实现重点工作督察全覆盖
去年3月,司法部部长张军提出“治本安全观”后,警务督察大队紧贴“治本安全观”这个根本,从小处着眼、细处着手,全方位、有重点的查找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和薄弱环节,不断提高预测预见预防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全所稳定发展。一是在时间维度上实现全面督察。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现场督察,每周一次例会、一次业务学习,每月一次督察通报,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项督察,根据全所工作进度,随机开展联合督察和重点督察,实现年有安排,季有专项,月有重点,周有计划,日有行动。二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三高”标准。督察工作高标准定位、高质量要求、高效率落实,以实际行动推进全所各项部署有力落实。工作中,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揭短”亮丑,全年共开展日常督察400余次,重点督察12次,专项督察10次,联合督察50余次,查出问题和隐患70余个,下发消除隐患和整改通知39份,督察通报11期,督察提醒3次,并及时对督察结果进行分析归纳,向党委提交专题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5条。三是围绕问题隐患进行重点督察。结合全所工作实际,月初发布督察重点,日常中从违禁品检查、药品管理、警察履职、车辆进出等方面进行督察,月底通报督察结果。以督察通报为载体,传递督察压力,扩大督察工作影响力,提升督察效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现场纠正,不能现场纠正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察,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所内日常督察检查
注重提醒预防 着力推进整体效能大提升
坚持从监狱基本职能出发,从监管安全、教育改造、习艺劳动、消防安全等方面着手,注重服务于全所总体工作推动。一是服务监管安全,严督实查抓落实。以维护监管安全为目标,坚持对问题隐患进行重点分析,细查原因,先后联合政治处、监察室、狱政管理科、刑罚科、应急队、内卫队(十管区)等部门,组织开展了违禁品专项督察”、监门警察履职督察、新值班模式落实督察、直接管理制度落实督察、规范执法专项督察、安保专项督察等,有效带动整体工作推进。二是服务教育改造,“由浅入深”抓落实。结合所部“一监一品”特色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了落实未成年犯教育时间专项督察、特色教育督察等,通过督促教育科及各管区落实各项教育改造制度,推动“三课”教育、国学教育、特色教育、精品教育水平提升。三是服务习艺生产,联合督察提效能。着力做好联系、沟通、协调工作,围绕习艺劳动车间5S规范化管理模式落实,加大对习艺生产的督察。针对日常督察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归纳分类,组织业务部门,开展一日规范、消防通道、定置管理、库房管理、外协人员管理、生产工具管理等多项联合督察,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督察对象制定具体的落实举措,促进了习艺生产效能的较大提升。
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在未管所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座谈会
创新思维模式 努力做好监狱工作护林员
在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同时,围绕全所工作实际,进行思考、调研,发现工作亮点,弘扬督察正气,注重对制度执行、规范执法、正确履职等方面的深度督察,增强警察接受督察的主动性。一是创新思维,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开展对罪犯考核、减刑假释等警察规范执法和特色教育的督察,目前,以督察、纪检、刑罚执行部门为组成的联合督察核查机制正在形成;劳动改造科牵头组织的服刑人员烹饪、服装制版、电子元器件、电力维修等特色技能培训精彩纷呈;教育科承办的“高墙内的朗读者”等活动反响强烈;社会帮教、警示教育覆盖全省各行各业。二是创新模式,提升督察成效。督察工作点多面广,积极探索“大数据”背景下督察工作新方法、新举措,无疑是督察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目前,已制定了《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网上督察工作规定》,并安装了专门的手机探测系统,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不定时对一日八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单警装备佩戴情况、罪犯外出就诊看押情况等进行抽查检查,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得到增强。三是深化职能,提升督察质量。目前,全所督察工作已由警容风纪和在岗在位等浅层次向党委决定决议落实、制度执行、依法履职等深度督察转变,由单一督察向联合督察转变,由被动督察向主动督察转变。同时,已将警务督察与目标责任考核深度结合,以督察为抓手推进工作力度更大,各部门接受督察的主动性更高,警察规范执法意识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