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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镇巴县检察院强化“手腕”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近年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为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刑事执行能够依法进行,提高法律的权威性和履行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度,切实推进基层社区矫正法律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 

为确保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镇巴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检察监督的过程中,通过现场随机抽查社区矫正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矫正情况。同时就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组织管理、衔接工作、档案管理、教育矫正等多个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细化检查,尽可能地将监督工作执行到每个环节。

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防止出现脱管、漏管情况,促进社会和谐,该院推行核查制即现场通知社区服刑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现场查看社区服刑人员是否脱、漏管,查思想汇报材料看是否“虚”管。查看社区服刑人员台账及档案,核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检查矫正人员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教育矫治是否及时有效等内容,切实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监管不到位问题。 核查后,对个别教育管理不严、请销假制度不按规定执行的的问题及时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堵塞矫正工作上的漏洞。对较严重的问题,及时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措施,提高社区矫正效果。

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扎实落实,镇巴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一方面加强与县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特别是将惯犯、累犯及假释犯“三类人员”的信息及矫治情况列为密切关注的重点,与县司法局共同探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张峰/镇巴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