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打出“组合拳”,全力护航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17年,吴起县人民检察院立足于县域实情,把从严打击、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调整司法办案的重心,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今年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件2人、起诉2件3人,依法办理薛某、李某等信用卡诈骗、采购诈骗20余万元的典型案件;批捕影响能源强县战略、非公有经济发展、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2件23 人、起诉 7件12人,依法办理了李某破坏生产经营罪,造成国家损失60余万元的典型案件。同时,突出抓好打击和预防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石油开发生产领域内的职务犯罪工作,立案查办职务犯罪 7人,开展专项预防2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稳妥处理涉企案件1件5人,依法办理史某、姚某等人虚报坟地数,骗取国家天然气铺设工程征地赔偿金18万多元的典型案件。工作中,该院打出了四套“组合拳”:
一是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今年,该院在针对县域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中的审核不严,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
二是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并坚持所有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更加重视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今年,该院根据县情,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石油产业开发,加强对农村领域内涉油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保障和促进生产安全。积极参与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决纠正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轻缓刑代替实刑现象。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今年所办理的一起渎职案件,为生产安全的典型案件,对县域内潜在的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震慑作用。
四是牢固树立防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在司法办案中防控风险。在司法办案中高度重视妥善应对经济下行中存在的问题风险,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法律政策界限,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尤其在办理房地产、财政、金融等领域案件和涉企案件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既依法打击犯罪,又防止因司法办案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今年妥善处理一起涉企案件。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