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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辛家庙司法所用“三心”措施感化帮扶社矫人员

王某和妻子长期以来在陕重社区内摆摊卖水果,一家五口以此为生。2012年9月17日晚,有人酒后在王某水果摊位前未付款就随意拿水果吃,且出言不逊,于是双方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王某致使李某右眼被眼镜片划伤,后鉴定为伤残七级。

2013年12月,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按照属地原则有未央区辛家庙司法所接收实施社区矫正,矫正期限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

起初王某每次谈起当初案发的情景时,总是一肚子怒火、满腹的怨气:“他拿我的水果吃不给钱,还出口骂人,就算打起来,我也只是保护我的正当权益,受伤也只是意外,怎么就落的个这么样的下场?”

面对他的不服气、不理解、不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多年社矫工作中总结出的“三心”措施,开始了矫正工作。

那么,什么是“三心”呢?

首先是“诚心”。刚开始王某对社区矫正抵触情绪比较大,在对王某的事实情况了解之后,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一起与王某以及她的家人进行了一次深情的长谈,表达了对他遭遇的同情,以“诚心交流”得到了他们的接纳,态度开始缓和。

随后,让他们回想当初案发的情形,再结合刑法相关条目,逐步分析他的行为是否已经触犯了刑法,并提醒他当时如果能够冷静下来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避如今的后果就能免发生。经过这一连串有理有据的分析,王某幡然悔悟“确实是我太冲动了,一点水果而已,他吃了也就吃了,大不了报警让警察同志来解决。至于骂人,忍一忍的话,过去也就过去了。因为一时冲动,搞成了现在这样的结果,确实是悔不该当初啊!”

接着是“耐心”,就在王某心里的疙瘩被解开,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急着立即开始实施矫正计划,而是对可能影响王某参与社区矫正的潜在因素一一做了耐心排查,力求让他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参与社区矫正。

2014年初,工作人员在排查中了解到,王某的儿子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然而他和妻子为了这事儿也正在发愁:因为是外地户口,不知道孩子去哪儿上学。于是工作人员积极和社区干部、街道相关科室,帮他解决了儿子上学的相关事宜,经过大家的努力,王某的儿子在2014年9月高高兴兴地踏入了校园。

2015年底,工作人员又解到,在支付了10万元的赔偿金后,仅靠夫妻二人卖水果支持的五口之家,经济压力陡然增大,于是在年关将近时专门对他进行了慰问,送去了慰问品一解燃眉之急,此后多次送去米面、食用油等生活物资。司法所的种种帮助,王某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除去了后顾之忧的他更加坚定了好好参加社区矫正,早日完成改造的决心。

最后是“贴心”,社区矫正计划实施时,并没有搞“一刀切”,而是根据每个社矫人员的身体状况、工作职业、生活习惯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贴心”的社矫方案。在惯例的管教活动之余,还经常安排社矫人员前往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参加公益活动,组织参与市司法局的“日行一善”活动等,以日常的点滴善举来感化社矫人员,让他们体会到生活、自由的美好,提醒他们珍惜社区矫正这来之不易的点滴自由。
“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的干部,对我像亲人一样,耐心地讲道理、讲法规。他们对我及家人的帮助我会铭记于心,我一定好好改造,回报社会!”通过一年多的矫正,王某彻底认识反省了自己犯下的错误,充分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学习和劳动,每周按时电话汇报思想,同时也积极参加各类公益事业,成为了一名模范社区矫正人员,为司法所辖区内其他社区矫正人员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西安市司法局蒋维世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