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建立英烈纪念设施协作保护机制
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和沟通的基础上,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了《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信息共享、办案联动、起诉应诉、宣传培训和沟通联络五个方面,明确了高陵区人民检察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中协作配合的方式方法,有利于两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同时,《办法》为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近期,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协同作用,联合发力,对辖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力度,切实提升烈士事迹宣传效果,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
(蒲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