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高质量发展!渭南公安出台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政法工作要求,渭南市公安局立足全市公安工作实际,以十项措施为抓手,充分发挥全市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渭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适用平等、权利保护平等,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的,尽量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市场主体正在生产经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技术资料等,在保证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依法允许其在生产经营范围内继续使用被查封的生产资料。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打击妨碍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
深入打击整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违法犯罪行为及食药环等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打击职务侵占、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高利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侵害市场主体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毁坏财物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哄抢财物、强迫交易、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置。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严格执行产权保护政策,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意思自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及合法权益,依法甄别并纠正涉产权冤假错案,推动解决国有资产流失、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执法保护,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行为,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加大重大项目建设执法保障力度
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串通招投标、破坏生产经营等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项目建设和经济运行环境。
主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探索建立企业和项目联系点制度,定期走访调研,为市场主体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服务,指导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执法保障力度,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行为,防止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依法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认真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工作,持续整治秦岭“五乱”问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配合做好突发性生态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
助力区域协调发展
扎实做好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杨凌农高会安全保卫工作。聚焦法治领域新需求,加强市域间执法协助,依法保障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
创新加强公安政务服务
以市场主体是否满意为检验标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和优化业务工作流程,推进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进公安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提升社会稳定平安指数
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抓手,完善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渭南。扎实做好反恐防暴工作,依法打击处理各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完善公安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协同机制,严防经济金融风险向政治安全、社会稳定领域传导。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农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强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执法保护,减少“民转刑”案件。
营造公共安全发展环境
落实公共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和监管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寄递物流、危爆物品等管理,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严防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和个人极端案事件。优化道路交通管控措施,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排查建立风险隐患责任清单,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全力做好“十四运”安保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