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政法机关积极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陕西政法机关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等做法,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亲商、利商、促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陕西省委政法委印发了全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了6个方面20条工作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省级政法单位分别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政策措施,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陕西公安机关严格把握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在办理经济案件时,对企业财产严格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严格依法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有力保障了企业合法经营活动。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区分企业经营者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坚决防止把一般经济纠纷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
全省审判机关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权利保护平等;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行贿等违法犯罪的界限,切实防范涉企业冤假错案发生。去年以来依法审理和执行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案件6.5万件,执结标的金额约150亿元。依法慎用查封、冻结、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审判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申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