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检察机关平安建设工作亮点纷呈
今年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和加强各项工作举措,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就像古城墙上的一砖一石,守护着西安的平安安宁。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矩阵,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积极开展集中宣传。
制定出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护航十四运·共建保平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等,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满意度提升,加大对基层院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督导力度,积极助推西安市域治理现代化。截止11月底,全市两级检察院各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平安建设信息4800余条,实地开展集中宣传1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100余份。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使平安建设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深入人心。
全市检察机关努力推行“6+N”模式,279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百余次,邀请师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41次,开展模拟法庭23次,做到青少年法治教育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全市两级检察院分别与同级教育局共同成立“预防性侵害领导小组”,明确检、教、校三方在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市委协调公、检、法、司、教育、群团和妇联等部门齐抓共管,实地检查中小学、幼儿园等750余所,督促建章立制20余项。《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遭受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派设“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意见的落实,市院及6家基层院相继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给予未成年人更严密的司法保护。
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通过设立检察联络室、业务咨询点等方式,不断拓宽服务群众的渠道,用心用情去解决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
解决信访工作讲求实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定期走访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对较难解决的信访案件做好“风险评估、信访预警、维稳防控、化解疏导、依法打击”,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制定出台“便民利民八项措施”,全年接听群众来电699件,受理群众来信1013件,接访1563件5996人,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
全力推进司法为民。扎实开展检察宣传周和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在办理李某信访案中,市检察院领导及办案人员多次看望李某,并与杨凌政法委、街办、社区积极协调解决了其残疾人补助金和低保,推行“1+4”多元化救助机制为其申请并发放救助金,解决其合法合理诉求,李某深受感动并主动写出息诉罢访承诺。2020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211件,发放救助金182.95万元。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市两级检察院设立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20家。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和“非诉执行一年攻坚”专项监督。着力构建“六彩检察公益之治”,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在安全生产责任、尾矿库安全、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等新领域监督,与市秦保局会签《在秦岭生态保护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法》,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野生动物和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工作。雁塔区院办理的某贷款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为公司挽损近200万元;临潼区院办理的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成功为国家追缴土地处罚款700余万元,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落地抓实,将窨井盖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中,依法打击涉窨井盖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灞桥区院办理的盗窃窨井盖案件,以涉嫌破坏交通设施定罪判刑。最高检在西安市举办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并推广西安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