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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整合资源 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建立健全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优化整合资源,联动联调联处,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据统计,1至7月该局共调解矛盾纠纷5987起,化解“民转刑”案件216起。

咸阳市公安局联合咸阳市司法局,将现有的驻村辅警、治安网格员等警务辅助人员,通过法定程序选聘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打破治安调解范围过窄的僵局,使警务辅助人员既可调解治安方面纠纷,也可参与调解其他方面的社会矛盾纠纷,有效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同时,将警务辅助力量不足地方的人民调解员遴选一部分作为警务辅助人员,实现资源融合、合作共赢。

在乡镇一级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咸阳市公安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由派出所牵头,将政法、司法、民政、工商、国土、青联、妇联等部门囊括进来,聘请、邀请一批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当地有名望的人士参与到调委会来,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坚决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咸阳市公安局与咸阳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以案定补”“以案定奖”双重酬劳制度,每调处一起矛盾纠纷可根据复杂程度获得50元至300元补助,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截至目前,咸阳市公安机关已建成中心调解室142个,联调组织2000余个,联调工作人员达到4800余人。全市各派出所或警务室民警直接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987起,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216起,帮扶困难群众789人次。

(记者 阮仕喜 通讯员 郑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