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三步走”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质效
去年以来,渭滨区检察院立足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实际,用“三步走”提升了扫黑除恶办案质效,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确保实效。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刑事检察部提前介入并事先梳理问题清单,为引导侦查做好准备。提前介入阶段承办检察官基本完成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案件定性、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有效实现对案件质量的动态和同步监督,减少后续补证和退查次数。同时,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时间掌握重大敏感案件信息,及时将办案情况上报当地党委和市院,确保了涉黑涉恶案件的风险管控。
二是统筹协调,团队主导。在办案中多次和公安、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就争议焦点、法律定性统一认识、达成共识。主动争取市院业务指导,上下联动共同研讨、严格把关,将问题克服在侦查、起诉阶段,避免在审判阶段发酵。同时,对审查起诉工作量大的案件,指定刑事检察部门多名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检察官联合办案组,制定详细审查提纲,统筹全案,根据犯罪集团骨干不同分工设置案件审查小组,以个案罪名逐一审查,对于黑社会组织罪四个特征,逐一分析四个特征相互间内在联系及在各个罪名的表现,准确界定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此外,定期召开审查小组会议,通报审查进展和证据审查情况,汇总补证需求,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加快补证进度。
三是缜密部署,有序指控。办案团队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研究举证程序、论证要点及质证重点,制定详细庭审预案,强化出庭指控,会同法院举行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争议,明确控辩争议焦点,明确具体庭审内容,并结合庭前会议控辩双方矛盾焦点预判辩护人辩护意见,拟定答辩提纲。同时,在对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庭审中,依法指派2名员额检察官和2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根据两名员额检察官的特长优势分成AB两组,由员额检察官各带一组,明确A组主要负责举证控诉,B组主要负责庭审讯问和应变答辩,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