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大队七项措施重抓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通讯员:边冬冬)为认真汲取“4•27”榆林米脂县校园伤害案件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管理,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按照市上级公安局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在现有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上,强化七项措施,严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关。
一是迅速召开了全警动员会,传达说明当前全国校园周边安全形势,大队长陈洪斌要求全体干警: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使命感,进一步强化道路管控,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安装、斑马线施划等工作。
三是组织干警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全面了解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状况、交通流量、安全隐患及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汇报,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着手进行治理,从而不断完善和更新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四是集中警力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对学校周边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现象以及不按规定调头、乱停乱放、行人自行车随意横穿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查纠治理,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是有针对性的加大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和集中运送学生通行路段管控力度,强化通行秩序管理。安排警力在学生上下学时进行交通疏导,保证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同时,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上下学教师校门口值日制度,督促学生不在路面滞留、不多人并行、不随意横穿道路。
六是对辖区学校的机动车辆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或者默许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无牌无证、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的,坚决制止、依法从严处罚,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七是落实“一警一校”的工作模式,继续深入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每个学校内开辟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定期开展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和事故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