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交警:推出“十项”举措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通讯员:边冬冬 翁玲玲)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做好当前的工作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十项”交通管理工作举措,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整体素质。以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自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思想、政治、业务、技能、体能素质练兵,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不断提高队伍政治思想和整体作战能力,确保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熟知度。利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投入、全力支持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电视台、报纸上开辟法制专栏,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以“五进”活动为契机,深入单位、企业、学校、农村、社区,通过讲解咨询、放映光盘、案例说法、发放材料等形式,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熟知度,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三是开展多部门合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继续加强与安监、交通、教育、城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整治的工作措施,提高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点的管控力度,保障专项整治效果。
四是强化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由安监、交通、交管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货运、出租等有车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车辆检验、安全学习等制度,及时掌握车辆及驾驶员的动态情况,与单位一起研究解决安全行车方案,完善管理措施,加强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是中队包事故多发路段和隐患路段整治。组织民警对辖区内的541国道、207省道及县乡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事故多发路段和隐患路段,要求各中队包干负责,就地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和公路、交通部门予以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由大队统一协调县政府、县安监局、县公路段、县交通局等单位联合进行整治。
六是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各中队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辖区道路交通流量以及交通参与者的变化规律,合理调整工作部署,渠化路面交通,完善标志、标线、隔离设施,减少交通堵塞,提高通行能力,保障路面安全、有序、快速、畅通。
七是提高交通肇事快速反应能力,维护路面正常秩序。各中队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能力决策能力,继续深化加强与公安、消防、医疗保险等单位的联动反应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民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进一步做到快到、快断、快疏、快撤、快通,避免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连锁反应,保障路面安全畅通。
八是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进一步研究警力不足和道路延长、车辆增多所导致的管控路线长、管控成分日益复杂的矛盾,摸索克服这一矛盾的办法,合理部署警力,加强路面巡逻密度,采取交叉、错时、延时等方法,集中警力,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监控,严肃查处各类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建立严管、常管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反弹。
九是明确权责划分,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的要求,大队对各中队的管辖执勤区域进行了明确划分,通过完善工作制度、管理设施和装备来进一步巩固、规范行车秩序,提高管理效能,有效地防止了安全管理“死角”和“盲区”地带,确保了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
十是深入分析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针对道路交通出现的各类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管理措施,灵活处置、机动应对,不断增强应对各类路面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管理装备设施,将交通的不利影响减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