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召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视频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推动“四号检察建议”及相关指导意见在陕西落地落实,10月30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召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视频推进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及涉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的情况。渭南、汉中、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和咸阳、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6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浩、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虎最后分别作了讲话。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浩指出,一座城市的建设、发展与治理水平,关乎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窨井设施是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通过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全省已部署开展窨井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城市范围内各类窨井设施进行排查,建立窨井设施底数清单、责任清单、隐患整治清单和隐患销号清单,压实各方责任,形成隐患改造责任闭环,多渠道提升窨井设施管理水平。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志虎指出,“四号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检察担当。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张军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的同时,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守护好群众脚下安全。要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和省住建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窨井盖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窨井设施管理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的通知》,对内加强上下联动,对外加强与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打造“顶层设计、统筹指导、上下一体、互促共进”的市政基础设施治理立体网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打造检察监督新品牌。要构建“12345”长效机制,以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以窨井盖安全为切入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主动担当作为,搭建四大检察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格局,为推动我省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基层院。全省三级检察院分管院领导、重罪检察部门全体干警以及省住建厅、各市县住建局、城管局负责同志共886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