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座谈研讨反洗钱工作
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省院机关召开座谈会,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作协作,更好开展反洗钱工作进行了友好、充分的交流协商。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反洗钱处王宁处长一行首先介绍了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进展情況,通报了《FATF第四轮互评估对我国的主要整改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介绍了人民银行在执法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表达了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反洗钱工作发展的愿望。省院第四检察部黄海主任详细介绍了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有关情况和打击洗钱罪的工作部署,陕西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有关情况,省院第四检察部开展反洗钱罪课题研究有关工作情况,高度赞同与人民银行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的建议。欢迎人民银行同志发挥专业优势,在适当时候来省院授课,讲授金融监管知识,帮助检察机关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能力。在充分交流沟通的基础上,双方就今后开展工作协作达成初步的协议:一是定期沟通。在落实《陕西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人民银行与检察机关将每月定期沟通,加强洗钱犯罪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强化对反洗钱工作的分析研判,增强工作前瞻性。二是加强配合。对人民银行向公安机关移送洗钱犯罪案件线索后公安机关不立案,经人民银行申请,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三是学习借鉴。认真学习借鉴其他省区市检察机关与人民银行间推进反洗钱工作成效显著的工作机制,结合陕西工作实践,探索检察机关与人民银行之间具有陕西特色的工作衔接路径。四是落实责任。确定双方具体负责专项联络的工作人员以及联系方式,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协作,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进一步完善全省检察机关与人民银行之间的反洗钱工作协作机制。
双方参会人员还探讨了洗钱犯罪案件线索发现难、立案率低,与上下游犯罪交织、侦查取证困难等问题。通过面对面交流,凝聚了工作共识。双方一致同意,在今年适当时间,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通过加强双方协作,推动我省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
此次座谈会是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举办的。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惩治洗钱犯罪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与检察机关间的工作衔接,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力度,确保我省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文字:刘高鹏 倪建军